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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“稅收”是近期被問及比較多的問題。
今天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答在獲得香港身份后,是否需要在內地繳稅?以及在香港的稅務義務?
一、內地稅務居民身份的判定
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規定,以下情況將被認定為中國內地稅務居民:
一、住所標準:
在中國內地有住所,即因戶籍、家庭、經濟利益關系而在境內習慣性居住的地方。不是指實際居住或在某一個特定時期內的居住地。對因學習、工作、探親、旅游等原因而在中國境外居住,在其原因消除后,必須回到中國境內居住的個人,其習慣性居所是中國。
二、居住時間標準:
一年內(一個納稅年度內(每年1月1日-12月31日))在中國內地累計居住滿183天。
在中國境內停留的當天滿24小時的,計入中國境內居住天數,在中國境內停留的當天不足24小時的,不計入中國境內居住天數。
舉例:李先生每周一至周五在香港工作,周末回內地居住。由于周一和周五不足24小時,不計入居住天數,因此全年居住天數未滿183天,不屬于內地稅務居民。
二、內地稅務居民在香港的收入
若被確定為內地稅務居民,無論是在境內還是境外的收入,都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。若非內地稅務居民但在中國境內有收入,只需對境內所得繳稅。
三、香港稅務居民身份的判定
根據香港稅務局規定,以下情況將被認定為香港稅務居民:
1、通常居住在香港。
2、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累計居住180天,或連續兩個納稅年度累計居住300天。
四、內地居民在香港的稅務義務
分三種情況來討論:
1、無香港身份證,受香港公司雇傭,內地居住:不屬于香港稅務居民,無需繳納香港薪俸稅。
2、內地公司外派至香港工作,有香港身份證,香港居住:屬于香港稅務居民,需繳納香港薪俸稅。
3、有內地和香港身份證,在香港工作居住:屬于香港稅務居民,需繳納香港薪俸稅。
最后一個問題,如果既是香港稅務居民,又是內地稅務居民,那是不是兩個地方都要交稅?
答案是不會!!!根據內地與香港《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的安排》的規定:內地居民在香港所得,按照規定在香港交稅,可以在內地稅收中抵免。
五、總結與建議
1、香港入境計劃多樣,包括優才、高才、專才、投資等類別,均可獲得香港身份。
2、拿到香港身份后,在香港工作的繳稅義務需根據是否為內地或香港稅務居民來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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